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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勘察設計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具體要求如下:
1.法人資格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yè)法》合伙設立的設計事務所除外)并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營業(yè)執(zhí)照處于有效期。
2.對投標人企業(yè)的資質要求
2.1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①、②項資質或同時具備以下①、③項資質:
①須具有承接本項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yè)類巖土工程甲級資質。
②須具有承接本項目所需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甲級資質。
③須具有建筑設計事務所甲級資質和結構設計事務所甲級資質和機電設計事務所甲級資質。
2.2 本項目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須以具有設計資質的單位為牽頭人。
若投標人為聯合體投標且同時具備2.1條①和②項資質的,則投標人須以具備2.1條第②項資質并承擔本項目工程設計工作的單位為牽頭人,聯合體成員總數不超過2家(聯合體協(xié)議中約定的同一工作內容不能同時由2家聯合體成員承擔);
若投標人為聯合體投標且同時具備2.1條①和③項資質的,則投標人須以具備建筑設計事務所甲級資質的單位為牽頭人,聯合體成員總數不超過4家(聯合體協(xié)議中約定的同一工作內容不能同時由2家或以上聯合體成員承擔);
3.投標人須按照《佛山市發(fā)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門關于規(guī)范招投標市場秩序、遏制弄虛作假等違規(guī)行為的意見》的要求簽署《誠信投標承諾書》,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并蓋單位公章。
4.投標人應在佛山市建筑誠信評價體系管理平臺中辦理登記并獲得對應類別的建筑行業(yè)誠信檔案。
4.1 佛山市建筑誠信評價體系管理平臺的考評等級為D級或以上且狀態(tài)顯示為“正常”(以資格審查當天的查詢結果為準)。
注:非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需同時持有企業(yè)類別為“工程勘察企業(yè)”和“工程設計企業(yè)”的企業(yè)類別誠信檔案(佛山市建筑行業(yè)誠信檔案);若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分別提供,即:勘察單位需持有企業(yè)類別為“工程勘察企業(yè)”的誠信檔案(佛山市建筑行業(yè)誠信檔案),設計單位需持有企業(yè)類別為“工程設計企業(yè)”的誠信檔案(佛山市建筑行業(yè)誠信檔案)。
4.2 廣東省以外的投標人,須提供在廣東建設信息網(網址:www.gdcic.net)“進粵企業(yè)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專欄關于投標人進粵企業(yè)及人員信息登記的網頁打印件。
注:若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中有省外投標人的,則該成員單位須提供。
5.對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要求(若為聯合體投標的,由牽頭人委派)
5.1 對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備注冊于投標人本單位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同時須提供項目負責人在“全國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相關備案信息網頁打印件,須能清晰反映擬派項目負責人注冊證書對應的相關專業(yè)及有效期。
5.2 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在佛山市建筑誠信評價體系管理平臺登記的人員中選取。省外進粵企業(yè),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在“進粵企業(yè)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辦理了登記手續(xù)。
5.3 需提供投標人近期(扣除發(fā)布招標公告當月往前順推6個月,即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社保的有效的社保證明材料。以投標人(或其分支機構)所屬當地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為準。
6.對投標人企業(yè)的信譽要求(若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須符合)
6.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財產被部分凍結但投標人可證明財產被凍結不影響其履約能力的除外),破產狀態(tài)。
6.2 沒有受到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此處所指的“處罰”,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作出的有關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且該行政處罰信息已按照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公開,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報等形式或依據規(guī)范性文件對投標人投標資格作出的限制,不屬于此處所指的“處罰”范疇)
6.3 在最近三年內沒有發(fā)生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勘察設計質量問題。(此處“騙取中標”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所認定的違法行為;“嚴重違約或重大勘察設計質量問題”則以司法、仲裁機構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認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設計質量問題,是指生效文件認定的“重大”事故等級達到《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標準;“最近三年”是指該項目招標公告發(fā)出之日起往前順推三年,以《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司法、仲裁機構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時間為準)
6.4根據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啟用執(zhí)行聯動機制決定書》和《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的要求,投標人若為名單上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6.5 根據《佛山市發(fā)展和改革局等8部門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事項中進行信用信息查詢和實施聯合獎懲的通知》(佛發(fā)改信用〔2019〕1號),對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列入失信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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